記者孫蔣君/綜合報導
大陸山東省的一名實習生擔任品質員,因未及時送達文件,翌日發生施工坍塌事故,調查機構建議司法部門追究刑責。這一新聞遭網友怒批「無恥」,質疑讓實習生背鍋。
據陸媒《紅星新聞》3日報導,近日,大陸山東省濟南市緊急管理局發布2023年12月30日一起施工坍塌事故的調查報告,該事故發生於濟南市歷城區一個中心城區雨污合流管網改造和城市內澇治理大明湖排水分區PPP項目(簡稱「大明湖排水分區工程」)施工作業過程中,造成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600多萬元(約2700多萬新台幣)。
這份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到,在工區專案部擔任品質員的實習生王某某,因未及時將重要停工指令傳達到施工隊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已被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報告建議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一新聞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質疑實習生是否替事故「背鍋」。
對此,濟南市歷城區應急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員在3日接受采訪時回應網友質疑,稱該事故歷城區作為事發地,事故調查是由濟南市政府成立事故調查組,授權濟南市應急管理局牽頭進行事故調查。據報告,該實習生因個人原因,未能在當日送達重要法律文書,第二天就發生事故,因此,該局在調查報告中建議追究其刑責。
這一解釋未能說服廣大網友,有網友在該新聞留言區怒批「無恥」,認為實習生行為與事故不構成直接的因果關係,這一調查結論是避重就輕,用實習生為違規施工背鍋。還有網友質疑:「既然是重要停工指令為什麼只依靠紙本文書?」「如果這份文件真這麼重要,為什麼要讓一個實習生送呢?」「這個當時晚至事發前就是一晚的功夫,罪責刑相適應不是這麼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