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台灣金隆科技公司成立不動產借貸平台「im.B」詐騙吸金90億元,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主嫌曾耀鋒等人,不過替im.B打廣告的盛竹如沒事,高等檢察署裁定盛竹如不起訴確定。
北檢指出,盛竹如雖替臺灣金隆公司拍攝廣告影片,並收取費用,但拍攝影片過程,由公司提供大字報讓他照唸,沒證據認定他拍攝廣告時,已知道im.B平台有違反《銀行法》或《刑法》加重詐欺情形。
資深媒體人盛竹如當時獲不起訴處分,但北檢、告訴人皆提再議,高等檢察署今天駁回,盛竹如不起訴確定。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若被害人,如「im.B」自救會對結果不滿,仍可在接獲高檢署處分書後10天內,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