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台北市一名鄭姓男子在網路上發文,指稱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介入他人婚姻當小三,翁曉玲發現後向刑事局報案。台北地檢署今(6)日依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罪起訴鄭男,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對此,翁曉玲回應,「網路不是法外之地,散布謠言或是公然侮辱者終將付出法律代價」。

翁曉玲晚間臉書發文指出,去年一則在網路上辱罵她和散播對她惡意指控的謠言,經告發後,今日台北地檢署認定鄭姓網友涉犯加重誹謗、公然侮辱2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翁曉玲說,自己有幸身為政治人物,深知身為公眾人物的言行是可受公評的;但這些對她的討論與評價,有個最基本的原則,就是必須是根據事實而來,不是僅靠憑空捏造或者是聽信不實謠言就可拿來妄加議論,更不是惡意的謾罵、公然的毀謗、捏造不實訊息的惡意攻訐。
翁曉玲提到,這1年半當立委的生活,自己被綠委、綠官、綠媒和綠營側異瘋狂攻擊,該提告的事不及備載,可是眼前自己有更多、更重要的福國利民法案和監督賴政府的工作要做,實無暇一一去追究那些造謠人士,只能擇「重」處理。

最後翁曉玲重申,台灣社會須要的是理性的對話、辯論,以及對道德、良心和法律負責任的發言。言論自由不是無限上綱、毫無邊界,在網路世界大放厥詞、散佈謠言或者是公然侮辱,終將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