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委會12日將召開「公公併」公聽會,專家學者、工會代表也受邀與會提出意見。學者指出,公股行庫長期背負政策性任務,整併的核心必要性,在於解決結構性的競爭劣勢,並提出五大原則,包括策略互補、效益分析及以公司治理為重等,作為公股推動整併時的參考。

這次財委會舉辦的公聽會,聚焦在泛公股合併的短中程策略與實施計畫上。淡江大學財金系教授聶建中11日指出,公股金控與銀行整併必要性,在於重塑競爭力與獲利結構,由於台灣公股銀行家數過多,且皆以傳統銀行放款,為絕對的獲利主體,缺乏非銀行業務,如壽險、證券等可以互補的部分,導致公股在有限的國內市場中,只能大打價格戰,如加以整併,會有助於整合資源、降低重疊成本。
由於公股金融機構的經營績效,尤其是資產報酬率(ROA)與股東權益報酬率(ROE)兩項指標,長期低於整體市場與民營業者,若透過整併擴大規模,提升資本適足率,強化盈餘挹注資本的能力,有機會改善經營體質。
中央大學財金系教授黃瑞卿提出公股購併應遵循五大原則,分別為:以策略互補,而非規模大小決定;所有購併均應有完整成本效益分析;不得因購併犧牲公司治理;兼顧員工、小股東與納稅人權益;建立透明決策程序。
透過併購強化泛公股競爭力,應先健全各公股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先治理、再整併,其次提升資訊整合,同時應避免頻繁購併,推動中的公股投信整併完成後,應先績效檢討,再評估是否依循同樣模式整併其他子公司。
臺北大學會計系教授王怡心認為,泛公股金融機構整併應分短程及中長程策略來看,短期約1至2年推動「功能性整併」為主,以同質性較高的子公司率先推進跨機構整合;中長期三至五年則採公允價值合意併購,任何大型併購前,必須強制由第三方專業機構依IFRS 13進行資產市價重估。(文/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