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大客車司機2018出班時,在文心南路、建國路口與女騎士發生車禍,女騎士被當場輾過,經送醫搶救後雖然恢復生命跡象,但1年多後因敗血症休克死亡,當時司機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送辦。但法院事後勘驗相關證據,發現女騎士在事發前1秒突然侵入客運車道,才會導致意外發生,因此一審判決無罪,可上訴。
台中寧姓大客車司機車禍撞死騎士,卻因對方侵入他的車道獲判無罪。(示意圖/Pixabay)
起訴書指出,大客車司機寧姓男子,2018年11月10日上午5時許,才剛駕駛大客車出門要前往載運學生,行經台中市南區文心南路,由復興北路往建國北路時,同向的林姓女騎士突然從側邊切入與大客車發生碰撞後倒,當場被輾過重傷送醫。於2020年5月7日因敗。於2020年5月7日因敗血症休克死亡。
法院審理時,寧男坦承有發生事故,但辯稱是林女突然切入自己車道,才會導致車禍發生,法官勘驗行車紀錄器後,發現林女原在外側車道行駛,但下1秒突然侵入客車車道,反應時間僅1秒,尚難認被告於此情形下有注意鄰車動態及並行間隔之可能,實無足以逕採為認定被告確有過失,一審判寧男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