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合法加熱菸出事、換第2家上場? 國健署:最快本周開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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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日前以「未標示尼古丁含量」為由,要求首家合法加熱菸全面下架,引發關注。國健署表示,第二家獲核准的加熱菸業者10月19日為核准生效日,考量海關出關及超商鋪貨流程,最快還需3至5天才能上市。

國民健康署昨日發布聲明回應,強調加熱菸業者應依法標示尼古丁含量。(圖/新北市衛生局)
首家加熱菸於10月17日在超商通路開賣,但當日晚間即因外包裝未標示尼古丁、焦油含量,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0條第二項規定而被要求下架。(圖/新北市衛生局)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國健署署長沈靜芬指出,首家加熱菸於10月17日在超商通路開賣,但當日晚間即因外包裝未標示尼古丁、焦油含量,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0條第二項規定而被要求下架。根據規定,菸品容器應標示尼古丁、焦油含量,違者業者可處新台幣100萬至500萬元罰鍰,販賣業者則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對於首家加熱菸業者欲重新上架的條件,沈靜芬表示,需先通過國健署的評估,否則不得販售。當被問及菸品在提送上市前都會提交樣本審查申請,為何仍出現標示問題時,沈靜芬強調,對於網友提供的資訊不予評論,但已與加熱菸業者說明清楚,上市前必須標示尼古丁含量。她補充,業者送審的資訊屬於機密文件,包括會議記錄等,無法對外揭露。

沈靜芬指出,加熱菸上市審查都有專業委員把關,業者也有提供尼古丁與其他化學成分的含量,經過專家審查後才會有條件予以通過,一切按照法規處理。針對已上架的加熱菸產品,國健署將檢測其尼古丁含量是否在法定標準範圍內,如果產品本身沒問題、僅是標示不符,就會依違反標示規定裁處。

菸品的尼古丁、焦油含量應依據出廠檢測結果據實標示,不得有虛假或誤導消費者的情形。(示意圖/Pixabay)
菸品的尼古丁、焦油含量應依據出廠檢測結果據實標示,不得有虛假或誤導消費者的情形。(示意圖/Pixabay)

「加熱菸業者應依規定標示尼古丁含量,食品藥物管理署已研發加熱菸尼古丁檢測方法,並備有檢測量能。」沈靜芬表示,國健署已公告加熱菸品尼古丁含量規定比照傳統紙菸,每支菸草柱尼古丁含量以1毫克為限。

沈靜芬進一步說明,10月17日晚間下架的加熱菸,部分已交由食藥署檢驗中,若後續發現含量超標,為維護消費者安全,會評估回收作為。至於後續重新上架條件,待業者改善包裝並將新設計送交國健署重新評估,經審核通過才可重新販售。

歷經2年半審查,國健署「有條件」通過美、日二家加熱菸業者,共有14個品項及4款組合元件可以上市販售。衛福部長石崇良與國健署長沈靜芬及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人員,曾於10月17日加熱菸上市首日突襲稽查販售情況。

《中天關心您|吸菸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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