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擬修法限制房租漲幅 9月底前送政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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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今天說,研議修法限制租金漲幅,續約租金漲幅不得超過通知當月房租指數的年增率;以近期狀況舉例,最近房租租金指數年增率約比2%多一些,假設租金是新台幣1萬元,上限大約可漲200多元,草案預計9月底前送政院審議。

台灣房租連年上漲,讓租屋族吃不消。(示意圖/pexels)
台灣房租連年上漲,讓租屋族吃不消。(示意圖/pexels)

內政部今天舉行部務會報會後記者會,包括部長劉世芳、政務次長董建宏、地政司長林家正、國土署長吳欣修等人出席。

林家正說,將研議修正「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包括保障最短3年租期;限制租金漲幅,續約租金漲幅不得超過通知當月房租指數的年增率;房東不得禁止租客申請租金補貼或遷入戶籍等行為;以及相關租賃爭議得免費調解或提供法律訴訟扶助,盼推動穩定長期租賃關係,避免不合理漲租。

針對保障3年租期,林家正說明,除了房東要收回自住這種特殊狀況外,房客在訂約或續約合計至少保障3年,例如第1年簽1年租約,後面可以透過1年加1年方式續約兩次,或直接簽訂2年約。

限制租金漲幅方面,林家正說明,主計總處每月都會調查公布當月的租金指數,舉例而言,今年9月與去年9月相比就會計算出年增率,這代表的是租屋市場租金變動幅度,因此這個年增率就會是計算租金漲幅的上限標準。

內政部長劉世芳。(資料照/中天新聞)
內政部長劉世芳。(資料照/中天新聞)

林家正舉例,最近房租租金指數年增率大約比2%多一些,假設租金是1萬元,上限大約可漲200多元;而如果房東調漲租金超過標準,修法也會納入請房東改正租金的機制。

針對保障租客方面,林家正說,在租賃的定型化契約有規範房東不可以拒絕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或遷入戶籍等,但實務上可能還是會遇到一些房東以口頭約定,或用Line通知不給申請租補,因此這次修法會明文禁止這樣的行為,並給予相關罰則,而且這些口頭約定原則上無效。

至於房東可否違反租約賣房,林家正說,民法規定有「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即使房東賣給下一手屋主,原有租約原則上還是繼續保障,至於若房東直接不租給房客、惡意違反租期保障規定,也會研議設計罰則規定。

行政院主計總處。(資料照/中天新聞)
行政院主計總處。(資料照/中天新聞)

林家正表示,預計9月10日就會邀請司法院、法務部、縣市政府等單位,以及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仲介公會、估價師公會、崔媽媽基金會、消基會、房東與房客相關團體等座談,收集意見後會盡快把法案送到行政院審查。

劉世芳表示,修正草案預計9月底前會送到行政院,經行政院審查過後,希望立法院新會期就可以完成修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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