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犯下性侵及偷拍女童,5月遭判刑28年8月定讞,另案今遭判30年有期徒刑併科5億元罰金。

判決指出,毛畯珅自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0日期間,於北市某私立幼兒園內,對6名未滿7歲幼童伸出狼爪性侵害並拍下不雅影片,北院一審傳喚證人及勘驗幼兒園監視畫面,認定毛對幼童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並拍攝性影像,毛二審坦承「所有女童都有被他摸」,但辯稱只有在撫摸私密處附近。
北院表示,毛男家境學識均良好,也有幼兒保育專業知識背景,深知幼童學齡前發展的重要性,知道被害人都未滿7歲,沒拒絕性自主能力,毛為了滿足性欲侵犯被害人,時間達1年之久,被害人數眾多,惡性重大,對被害人產生身心創傷,毛犯後態度惡劣。
一審法官依11個加重強制性交罪、207個加重強制猥褻罪,以及6個違反意願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等,判刑1252年、應合併執行28年;案件上訴二審,高院審理後認定他犯下226個罪名,刑度加總達1291年,最終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8月,最高法院審理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毛畯珅另涉其他相同手段案件遭台北地檢署起訴,經台北地院審理今(24)判決出爐,法官判處30年有期徒刑、併科5億元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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