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太保市受丹娜絲颱風及0728豪雨雙重災害重創,市府2日宣布,在不舉債原則下,規劃發放「災後振興金」每人3000元,中低收入戶再加發「弱勢關懷金」1000元,預計11月發放。

太保市長鄭淑分2日在模範父親表揚活動上正式對外宣布振興金發放計畫。她表示,市府除配合中央與嘉義縣政府各項災害救助作業外,考量許多市民與中小型產業未必能取得補助,卻仍需承擔龐大修繕與生計壓力。
根據規劃,振興金預計發放金額為1億2400萬元。鄭淑分強調,在審酌公庫存款3億1200萬元、餘額充足的情況下,秉持「顧建設也要顧市民」的原則,特別提出此計畫。
此外,太保市各里因風災、豪雨造成多處反光鏡、路燈、廣播系統與監視器受損,部分地區出現淹水及道路嚴重破壞情形。市府1日邀集全體市民代表及里長召開會議,討論各里設施設備復原經費,總計需8452萬6000元,已向代表會提案追加經費。

鄭淑分指出,雖然中央已定調救助作業「流程從簡、認定從寬、效率從速」,但補助項目仍有其限制。她強調,災後重建不僅是基礎設施的修復,更重要的是協助市民生活回到正軌,市府團隊將用最大的誠意與行動,與全體市民一同重建希望。
振興金計畫已於1日提案送太保市民代表會審議,若順利通過並完成行政流程,預計11月即可透過各里辦公處進行發放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