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綠律師李震華接受「民間特偵組」節目主持人賴麗櫻的專訪直言,台灣目前所有與兩岸相關的爭議,核心並非陸配、也不是個別事件,而是「政府如何面對中華民國憲法」。他強調,若不理解憲法及增修條文的結構,就無法討論陸配、國籍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甚至無法釐清何謂「叛國」與「合法政權」等論題。

李震華律師首先回到歷史脈絡。他指出,中華民國於1911年建國,1945年抗戰勝利後在台灣接收治理,並制定現行憲法。依憲法明文規定,中華民國領土包括中國大陸。他強調:「到現在憲法都沒有改,領土範圍就是那樣寫的。你不修憲、不經過公投正式放棄,憲法上仍然認定整個中國是中華民國的。」
在此框架下,他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憲法地位上不是一個國家,而是一個政權。」他批評內政部長劉世芳在立法院發言時「承認對方為國家」,直言:「那就是叛國,因為違背憲法。」
談到近期陸配議題,他語氣更為激動。他認為政府將陸配視為「不忠」或「國安疑慮」,完全違背現行法律邏輯。他舉例說明:「大陸地區人民不是外國人,但也尚未取得我國國籍,因此當然不適用國籍法第20條。」他強調,如果陸配真的有不忠行為,用國安法、反滲透法就能處理,「哪有說把所有陸配當成潛在敵人?」
他更以個案作例——花蓮的陸配鄧萬華在台灣辛苦照顧癱瘓丈夫三十年,因無法兼顧工作與照護,選擇參選里長以求兼顧家庭與社區服務,卻被貼上政治標籤。他反問:「這樣的人比很多本地人更像台灣人、更像中華民國國民,怎麼會說她不忠?」
他強烈批評賴政府只敢處理陸配,不敢面對真正的憲政問題。「真正的俗辣就是不敢修憲、不敢公投,卻敢修理陸配的那種。」
民間特偵組來賓童文薰律師聽了後,贊同李震華的論述,她進一步從國際法回顧台灣地位指出,自1945年日本放棄台、澎主權至1952年舊金山和約生效前,台灣曾處於「主權真空」。舊金山和約則將台、澎最終處理權交由美國決定,並未明文交還中華民國。然而,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事實治理、軍隊、人民與法制至今完整存在,因此「台灣地位未定論」雖具法理討論空間,但在實務上並未被採用。
兩位法律人也談到制度改革。他們共同認為,台灣應推動總統選舉「絕對多數制」。若第一輪無候選人過半,就該進入第二輪決選,以避免「少數綁架多數」。他們強調:「這只要立法過半即可完成,是藍白都應推動的改革。」
主持人賴麗櫻把兩位律師論述再拉回憲法層次:「我們是中華民國,政府所有行為都必須在憲法框架下。你可以主張改,它也可以透過公投改變。但在那之前,誰都不能凌駕憲法,包括賴清德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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