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3歲女童被父母認為「太皮、不睡覺」遭雙親聯手施虐,還被罰站2小時期間體力不支撞牆,因嘔吐才被送醫,最後住院88天後死亡父母遭送辦,近日判決出爐。
判決書指出,父親謝姓男子與母親蔡姓女子遇有一名女兒,2019年9月間,2人認為當時3歲的女兒很調皮、不睡覺又講不聽,對她施以體罰用膠條抽打,同月19日女童放學後在家中遭罰站2小時,女童因體力不支撞牆,父親竟出手毆打與激烈搖晃,直到晚上女童出現嘔吐、抽搐才被送醫。
女童送醫急救後驗傷發現腦部有廣泛性嚴重水腫、額前頭皮血腫及眼底兩側視網膜出血等症狀,住院期間無意識須依賴呼吸器且昏迷指數低,88天後因腦部病變造成腦部液化壞死不治死亡,父母2人也因此遭移送法辦。
案經法院偵審,父母2人僅承認傷害罪,否認傷害致死罪,父親辯稱因女兒睡眠不正常才會要她罰站,過程中女兒頭有撞到牆壁倒地,所以鼻頭與左眼瘀傷,睡覺前刷牙在浴室門又跌倒撞到頭,但女兒說她說沒事,後來女兒嘔吐以為癲癇發作,母親則說不知道女兒頸部與臉上的傷怎麼造成的。
2人辯護人表示,2人坦承處罰傷害女兒後悔不已,但依照法醫研究所鑑定認為小萱是自然死亡與受虐死亡無涉,檢察官就傷害致死部分也不起訴處分確定,認為純粹是管教行為造成小萱身體受傷,並非傷害致死;醫院鑑定認為女童傷勢與治療病程發展顯示生前有受虐,送醫前發生頭部遭撞擊創傷,就死因研判認為腦部創傷所致腦病變與中樞腦神經衰竭是死亡原因,證明女童遭傷害行為與死亡有相當因果關係。
法官認為女童父母辯稱死者調皮只能用體罰管教,並無傷害致死之意,但女童行為不正是3歲幼兒的生活表現,且睡眠問題應尋求治療協助,且夫妻2人還有大女兒,對幼童管教應與一般人認知無異,且3歲幼兒竟遭罰站長達2小時,還不耐哭鬧繼續施暴,母親還未勸阻、制止丈夫,應同負傷害致死罪;合議庭審酌2人犯後否認傷害致死犯行等,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父親謝男年、母親蔡女8年6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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