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論文抄襲「學生不到課竟全勤95分」!他沒被續聘提告討7萬5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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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羅志華/綜合報導

吳姓男子於任教東南科大觀光系助理教授期間,遭學倫會認定論文抄襲、又被檢舉授課瑕疵,甚至有學生根本沒來上課,期末成績卻全勤、總得分95,經校方於2020年10月通知不續聘;吳男不服校方處置提告,要求給付月薪7萬5925元,北院判決敗訴。

吳男於任教東南科大期間,因論文抄襲、教學瑕疵被校方不續聘,他不服提告討7萬5925元月薪敗訴。(圖/翻攝Google地圖)

吳男主張,他發表的11篇論文中,有9篇是在校方修訂自我抄襲規定前發表,就算要抓他自我抄襲,也只有其中2篇有爭議,至於學生檢舉他授課有瑕疵、甚至唆使舞弊,他認為校方只憑少數學生指控就做出懲處、也不尊重他教師為學生打分的評量權,且校方沒先以調職、記過等方式處置,而是直接不續聘也有違比例原則,主張雙方雇傭關係仍存在,校方應繼續支付薪水。

台北地院認為校方處置依據明確,判吳男敗訴。(圖/中天新聞)

東南科大表示,學倫會於2020年召開3次會議討論,認定吳男論文抄襲,並決議追回獎勵補助金,但吳男卻都沒繳回,而在學生檢舉方面,經與學生面談、問卷調查後,揭露吳男包庇學生、學生到課率太低、未依課綱授課、評分有問題等狀況,尤其有學生根本沒到課,卻得到全勤、95分的總分數;吳男因教學異常,經教師評審委員會記7申誡、8小過,又因抄襲經學倫會記1大過、2小過、5年內不得升等,校方最終於2020年10月1日起終止聘任關係,於法有據。

台北地院認為,東南科大校方學倫會、教師評審委員會經調查處分吳男不續聘證據明確,判吳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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