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立院國情報告主動權在賴清德? 周萬來激辯綠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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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判決國會改革大部分違憲,引發許多爭議,包括「總統沒有向立法院提出國情報告的憲法義務」,並認定立委要求聽取國情報告後即時詢答也屬違憲。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28日)開會,對於賴清德總統願赴立院國情報告,立法院祕書長周萬來主張需立院不可主動邀請,但綠委堅持立院仍可邀請,引發雙方激辯。

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圖/中天新聞)

司法及法制委員今由民進黨籍召委鍾佳濱主持會議,邀立法院祕書長周萬來就「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國會改革釋憲案),國會行使職權之困境與未來」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此外,還邀請2位律師代表出席旁聽並發表看法,為此項釋憲案背書,藍白立委則多所質疑這次的釋憲判決。

由於在野陣營及社會各界對此釋憲案多所質疑,因此朝野連日來攻防不斷,加上外界盛傳綠委認定周萬來處事偏向藍營,要藉此機會修理他,如「私設刑堂」所以會前就充滿「山雨欲來」的氛圍。

憲法法庭這次判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15條之2違憲,成為一個癥結點,大法官認為「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提議,院會決議後,由程序委員會排定議程,就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聽取總統國情報告」違憲。

周萬來主張,立法院得邀請總統來立院報告的「決定權」,其原來的法源是來自立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2,如今卻被認定違憲,且判決主文還說,「總統並無至立法院為國情報告之憲法義務,立法院亦無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之憲法義務」,雙方互相沒有憲法義務,要讓國情報告成立,需要兩造都同意。

周萬來說明,正因為原本賦予立院決定權的法源被判違憲,因此,主動權已經不在立院,立院已無相關程序,現行要讓國情報告成立的方式,變成要由總統府主動咨文立院,表達想要來報告;立法院同意後,才會邀請賴清德到立院國情報告。

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左)與民進黨立委李坤城(右)就國會改革釋憲案引發激辯。(圖/中天新聞)

不過,民進黨立委李坤城反對周萬來的主張。他質疑,總統可以決定要不要來作國情報告,要不要接受在對方,李坤城還逼問立法院能不能邀請賴清德來國情報告。由於先前7月16日立法院才做成決議邀請總統國情報告。

周萬來激動的表示,當時確實有做決議,「但是已經違憲了,沒有案子可處理了。」除非兩造都同意。

民眾黨立委主張,民進黨昔日力主「沒有聽證、調查,立法院如同缺了牙的老虎」,因此國會調查權是民進黨,重要改革項目。

民眾黨立委舉例「林佳龍曾說,如果說謊,更是要對其在國會殿堂上所做的不實證詞或虛偽證詞負起刑法上、政治上的責任。」問題是現在按照憲法法庭釋憲判決,即使說謊也不用負刑事責任,即使審查人事同意權,被提人舉手宣誓、實際說假話也不用負責;問周萬來是否同意憲法判決的看法。

對此,周萬來說,若撇開立院秘書長的職務,個人的看法是大法官大大限縮了立法權。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則說,依照現在的狀況,他可以直接表示,未來這屆,總統都不必來了,國民黨團立場就是這樣,來了就只是作秀,講完了就回去,他回去開記者會就好了,「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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