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與新北連日發生重大毒駕車禍,釀2死多傷,凸顯防制急迫性。刑事局指出,今年首季已查獲3223件毒駕,平均每日查獲36件,顯見問題嚴重。

警政署強調,防制毒駕刻不容緩,並公布最新統計數據。據刑事局統計,民國113年及114年因毒駕尚未被認定為「抽象危險犯」,該2年毒駕查緝件數分別為315件及2619件。自民國114年底開始,毒駕被認定為「抽象危險犯」,意即「還沒實際發生事故,但有可能發生」的犯罪類型,民國115年警方查緝數字即大幅攀升至8659件,去年底唾液快篩試劑正式上路執法後,今年預估毒駕查緝件數可能突破1萬件。另據警政署統計,今年1至3月已有6人因毒駕死亡。

警方表示,過去在查處毒駕案件時,常面臨事後被動採尿的辦案瓶頸,導致許多潛在危機無法及時攔截,去年底引進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後,第一線員警查緝效能大幅躍升,相較於去年同期尚未配發試劑時的1189件,今年初的攔阻量能已成長近3倍,有效阻止更多可能發生的嚴重傷亡事故。

警政署強調,毒駕防制不僅是單純的治安事件,更須結合交通與司法策略,為能徹底讓吸毒者離開駕駛座,目前正積極展開跨部會協調,落實後端處置的配套措施。未來唾液檢測陽性或拒測者,無須逐案請示地檢署,將逕行以現行犯逮捕;同時將嚴格審查毒駕犯嫌易科罰金的資格,全面落實實質入監服刑原則。
政府相關單位著手推動多項修法工作以強化毒駕防制。其中包含修正刑事訴訟法,將毒駕納入得聲請預防性羈押的犯罪類型,並大幅提高刑法中的毒駕刑度以重懲不法。此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規劃增訂連坐處罰機制,藉由強化同車乘客的共同監督責任,期盼透過修法與嚴格執法,全面阻絕毒駕犯罪。警政署表示,這套完整的法律與執法配套,目的在於從源頭、過程到後端全面防堵毒駕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