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前女友手機散布裸照 網路造謠「她劈腿當小三」下場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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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塗豐駿/台北報導

前男友偷手機造謠!台北市一名擔任音樂老師的妙齡女去年與前男友分手,沒想到前男友竟偷走她的iPhone手機,將手機裡的裸照用女老師的社群帳號到處轉傳給親友,甚至還在網路上造謠女老師劈腿、與女兒同學的爸爸有染等不實言論,女老師得知後氣的報案,前男友因發文都用自己的帳號被檢警查出送辦,雙方事後和解但竊盜罪無法撤告,被判罰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情侶吵架分手。(示意圖/Pixabay)

判決書指出,許姓前男友去年9月間與女老師分手,因心有不甘趁機偷走女老師的iPhone手機,利用她的手機帳號登入LINE、臉書等社群軟體,把手機裡的裸照傳給多名親友,最後還把Apple ID改成綁定自己的手機門號,讓女老師無法用其他手機登入。許男甚至還連續5天在臉書、IG及YouTube等網站上,以自己的帳號散布女老師謠言,稱她「有婚姻關係時跟女兒同學爸爸交往當小三,同時又與另名男子交往劈腿」等語。

女老師發現手機被偷之後向警方報案,後來從親友那裡得知裸照被散布,還有網路上被指控是小三、劈腿之事氣的再度報案提告,地檢署依竊盜、加重誹謗、妨害電腦使用等罪將許男起訴。法院審理妻間許男與女老師達成和解,女老師同意撤告並向法官表示願意原諒女男,但因竊盜是公訴罪無法撤回,台北地院依法判處許男罰金2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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