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宣布恢復軍事審判 洪仲丘姊姊洪慈庸發表4點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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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總統今(13)日上午召開國安高層會議,並於下午13時30分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表示,因應大陸的威脅,將恢復軍事審判制度,讓軍法官回到第一線。2013年洪仲丘事件爆發後,努力推動將軍事審判由軍事法庭轉移至一般司法法庭處理的重要人物,洪仲丘的姊姊洪慈庸對此表示,如果要有條件重啟,配套務必要做足。

洪仲丘的姐姐洪慈庸。(圖/截自洪慈庸臉書)

前立委洪慈庸在臉書寫道,軍審法當年的修法是為了終止威權時期軍審留下的遺毒。如今賴清德總統要有條件地針對「境外敵對勢力」重啟,那配套務必要做足。

總統賴清德的「恢復軍審」,很多人來問我看法,不過,就如同2019年我曾對韓國瑜院長直指「台灣沒軍法」發表的看法一樣,我認為應該再次向大家重溫12年前軍審法修法的事實。

(圖/截自洪慈庸臉書)

第一,事實面,《陸海空軍刑法》,自1929年起實施,至今從未廢除,軍法一直存在;《軍事審判法》2013年三讀通過的結果,是軍人涉及刑事案件在非戰時回歸一般法院去做審理。

第二,當年的修法,是因為從威權時期以降,檢審不分與人權侵害不斷,已經累積了過多的冤案,卻從來沒有進行過有效的檢討。這其實與「軍隊管理現代化」是在同樣的趨勢之下發生的,目的之一,也包含是體質強健提升戰力。

第三,就我對現有資訊的了解,賴清德的宣布,在於「收買、洩密、滲透」的共諜案件,並與檢調司法機關協力處理「軍事犯罪」,尚不包含一般普通刑事案件。如果是涉及到外國軍事和情報力量介入、涉及我國重要國家安全,有重大的正當性和必要性,那未來也必須清楚框架軍事審判的適用範圍。

第四,依我的了解,為了呼應當年修法的理由,此刻也會有配套的討論,包含,訂定軍事法官條例,軍事法院、軍事檢察署組織法等,但過往詬病的權力結構,包含「官官相護」問題如何解決?會不會因此與目的背道而馳?這仍是需要被解決的疑慮。

洪慈庸說,謝謝大家的關心及詢問,雖然她已不在立委職務,不過,她會持續關注,以上是她目前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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