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塗豐駿/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男子不滿前妻另結新歡,去年5月闖入屋內對他狂刺131刀致死後逃亡,隔日遭警方逮捕,一審遭判無期徒刑,男子上訴後高分院則維持原判,可上訴。
嫌犯殺人後逃亡一天最後仍遭警方逮捕到案。(圖/資料畫面)
檢警調查,嫌犯何男認為前妻姚姓女子在離婚前就與小王吳男有染,加上姚女陸續簽訂不合理的離婚協議書,2人更為了子女扶養權與房產問題爆發多次爭吵,何男積怨已久於去年5月6日早上9時許,拿著備用鑰匙衝到姚女住處。
何男進屋後發現吳男穿著內褲躺在床上睡覺,2人發生口角,何男一氣之下拿水果刀吳男狂砍131刀,造成他上半身及頸部多處受重傷失血,砍完還用健身吊環繩綁住其頸部吊在廁所門把上,導致吳男最終因失血過多、窒息死亡。
事發約18分鐘後姚女曾返回住處,發現大門反鎖無法進入,敲門聽見吳男虛弱求救喊「我快沒氣力了」,誤以為他在健身喊累即離開,何男則在屋內趁機清理血跡後逃離現場。
當日中午12時許姚女再度返回住處,進入屋內驚見吳男倒在血泊中已無氣息,嚇得立刻報警,何男逃亡一天後,隔天就在鼓山火車站旁被警方逮捕到案,依殺人罪嫌送辦起訴,一審法官考量何男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因為情緒管理不當才殺人,尚非全無教化之可能,因此依殺人罪判處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上訴高雄高分院,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何男有逃亡之虞,經訊問何男及辯護人意見,亦對於延長羈押無意見,4月13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今日宣判結果出爐,維持原判判何男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