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案8週年!陸發布報告再批駁 重申北京「不接受非法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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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案」裁決宣布8週年之際,中國大陸今(11日)發布《南海仲裁案裁決再批駁》報告,重申北京堅持「不參與、不接受」,並不會承認仲裁庭作出的「非法裁決」。

中菲3月5日在具有主權爭議的仁愛礁(台稱仁愛暗沙)附近海域發生衝突,4名菲國船員受傷。(資料照/美聯社)

中國大陸官媒《央視新聞》報導,由華陽海洋研究中心、中國南海研究院和中國國際法學會聯合撰寫的《南海仲裁案裁決再批駁》報告11日在北京發布。

報導稱,報告梳理了南海有關爭議問題的本質,並對南海仲裁案裁決的管轄權問題,仲裁裁決在歷史性權利、大陸國家遠海群島、島嶼地位等問題上的法律解釋和適用與事實認定問題,以及仲裁庭的代表性問題進行分析批駁,進一步向國際社會揭示仲裁裁決的謬誤和其對國際法治的危害。

華陽海洋研究中心、中國南海研究院和中國國際法學會撰寫的《南海仲裁案裁決再批駁》報告11日發布。(圖/翻攝《央視新聞》)

報告指出,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所謂「南海仲裁案裁決」出台距今已有8年,非但不可能為南海領土主權與海洋劃界爭議提供解決方案,反而使本已錯綜複雜的南海問題更加難解,衝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整體性、平衡性、嚴肅性,動搖締約國對《公約》爭端解決機制在實踐中能否得到正確使用的信心。

報告稱,近年來個別域內外國家仍將非法無效的南海仲裁案裁決奉為圭臬,反映了個別域內國家試圖坐實裁決、強化單方面主張的戰略誤判,也反映了一些域外力量攪動南海局勢、挑撥中國大陸與東協國家關係的險惡用心。

報告重申北京堅持「不參與、不接受」,並不會承認仲裁庭作出的「非法裁決」。(圖/翻攝《央視新聞》)

報告重申了北京對於仲裁案以及仲裁裁決的立場:對於菲律賓濫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爭端解決機制、無視中國大陸堅持通過談判和協商方式管控分歧解決爭端的一貫立場而單方面提起仲裁,中國大陸政府堅持「不參與、不接受」;中國大陸政府不會承認仲裁庭作出的「非法裁決」,也不會接受任何基於該裁決的主張和行動。

荷蘭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PCA)在2016年7月12日宣佈了對南海仲裁案的裁決決定。認定北京對九段線範圍內的資源擁有「歷史性權利」的主張並無法律基礎,並違反了1982年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國大陸則堅持主張仲裁結果是「非法、無效」的,並稱會一如既往地「不接受」和「不承認」。百度百科更將仲裁案稱為「披著法律外衣的政治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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