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今(2)日公布邊境查驗不合格產品,其中有4批自韓國輸入的「辣椒粉」檢出不得使用農藥殘留,共計有8616公斤的商品依規定退運或銷毀。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有4批由臺北市萬華區「沅信企業有限公司」從韓國進口的「辣椒粉(HOT PEPPER POWDER-FINE)」檢出農藥包括二四地範圍介於0.11PPM到0.14 ppm,依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以檢測方法的定量極限0.05PPM為法規值;此外,有一批同時也檢出陶斯松0.03ppm,依規定陶斯松為不得檢出,以檢測方法的定量極限0.03ppm為法規值,以上4批韓國報驗的辣椒粉必須在邊境做退運或銷毀。
食藥署統計,近半年在邊境受理韓國報驗的辣椒粉,從112年12月24日起到今年113年6月24日止,報驗批數為59批,檢驗不合格批數為13批,不合格率為22.03%,檢驗不合格原因多是農藥殘留不合格,包瓜克美素、依芬寧、陶斯松、二四地、氟尼胺、得克利。
食藥署持續從今年113年3月6日起,到明年114年3月5日止,對於不分國別輸入的辣椒粉,在邊境採監視查驗,也就是100%檢驗蘇丹色素及農藥,檢驗合格以後才可以輸入。
此外,林金富提到,韓國未依規定在6月30日前,回復不合格的調查情形,所以食藥署即日起,對於韓國近半年有報驗不合格記錄的3家製造廠,暫停受理邊境輸入辣椒粉的報驗申請,另外也會要求韓國盡速回復,如果韓國一直不回復,以上三家製造廠不排除持續的暫停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