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已邁入超高齡化社會,失智人口近四十萬人,衛福部推估至2041年將成長至六十八萬人。然而國內可提供二十四小時照顧的失智住宿床位僅三千多床,目前占床率已達七成,實際可收失智新個案的床位不到一千張,資源缺口嚴峻。

為因應未來失智人口增長,衛福部長照司公布「獎勵布建失智住宿資源計畫」,投資逾二十億元,目標全台增設九百床失智住宿床位。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表示,目前全台住宿機構約一千七百多家,能提供十二萬多張床位,但大多屬於同時收失智與失能者的混合照顧類型。專門照顧失智患者的二十四小時住宿機構僅有團體家屋,全台目前只有四十二家、提供六百七十五床,都會區更是一床難求。
衛福部調查發現,失智住宿服務資源尚待布建的區域分布不均。六都統統上榜,其中台北市多達八區需要布建資源,包含信義區、大安區、中正區、內湖區等;除六都外,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與基隆市也亟需資源布建。全台合計有十一縣市、多達八十七個鄉鎮市存在失智床位不足的問題。
吳希文指出,都會區缺乏住宿機構與地價高昂有關,許多核心都會區幾乎沒有業者願意投入,導致出現都會區一床難求的現象。相對地,花蓮、屏東等非都會區卻有閒置床位。為改善此困境,衛福部首度推出「全失智住宿機構」補助計畫,並導入公私協力機制,以提升資源量能與分布均衡。
補助金額方面,公部門或公益法人若新建「全失智住宿機構」,每床最高補助二百二十萬元,修繕則補助一百三十萬元;若設置「團體家屋」,新建每床最高補助二百四十五萬元。私部門補助金額略低,新建每床最高補助一百六十萬元。團體家屋每案以三十六床為上限,強調小規模、家庭化照顧;住宿型機構則可達二百床,滿足重度個案需求。
吳希文表示,團體家屋主要服務仍具行動能力的失智者,提供較貼近家庭的生活環境,但其空間需求與建置成本相對較高,因此補助金額較優渥;住宿型機構則針對中重度、需二十四小時照顧的個案,是長照體系不可或缺的一環,期盼增設九百床的計畫能即時滿足失智照顧需求。
失智症協會顧問湯麗玉肯定衛福部獎勵政策的出發點,但認為對於資源布建地區及失智者入住條件應有更細緻、精準的考量。她指出,占床率七成應為平均數字,有些地區已滿床,有些地區卻占床率很低,建議衛福部應進行更細緻的統計,才能精準掌握真正需要資源布建的地方。 湯麗玉指出,目前規範失智症者入住住宿機構的條件為失智中度以上且需合併失智的精神症狀與行為障礙。但獨居的輕度失智長者若精神症狀與行為障礙已十分嚴重,或已有失智但未合併此症狀者,都無法入住,這類族群並未受到考量。

她表示,入住條件應再檢討,也有機構負責人抱怨目前條件讓他們無法順利收案。 讓失智者入住機構面臨多重困難。湯麗玉說,失智者面對陌生環境的抗拒非常厲害,甚至有剛住進去就因想回家而逃跑的案例,甚至有人因此走失。家屬將失智者送至機構,內心仍有愧疚感,或擔心親朋好友的眼光,因此送進機構幾乎都需花費多年,甚至一至三年的時間。她曾輔導許多個案,「講好了、排到了,準備送進去了,家屬又不要了」,反覆多次後才成功入住,多半是主要照顧者生病了,真的沒辦法照顧。
湯麗玉另指出,家屬對機構照顧品質不確定,擔心失智長輩能否受到良好照顧;經濟財務考量也是障礙。她指出,國內失智者逐年增加,日照中心、失智據點等多元服務也在增加,會減緩入住機構的時間。但政府應思考,現在許多長輩為老老照顧,其中一人可入住一般安養機構,另一位失智長輩入住失智專區,這兩種住宿應合而為一。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副主任張筱嬋表示,失智者照顧模式複雜,失智專區機構不足,家屬無法送失智長輩到特定機構,且費用昂貴,失智症特殊照顧一個月可能需六、七萬以上,一般家屬難以負擔。她建議政府應提供更多誘因,讓業者設置有品質的住宿機構,家屬才有意願讓長輩入住。 張筱嬋曾遇到一位輕微失智、年近百歲老先生,平時由家屬照顧,雖然行走需用助行器,但仍堅持自己上廁所。白天由家屬協助無問題,但老先生時常夜尿,到了晚上家屬照顧十分不便,長輩上廁所常跌倒,女兒幾乎無法睡覺,但家屬又感覺還未到送進機構的必要。
家屬不送失智長輩到機構,可能涉及長輩病情、適應性及經濟因素等多方考量。 湯麗玉強調,為增加失智長者照顧品質,住宿機構應有相關策略。機構人員應多了解失智長輩,環境佈置多利用失智者熟悉的東西,了解其生活、飲食習慣,並與長輩建立良好關係。但因失智者會忘記,必須不斷重複建立關係,才能真正讓失智者在機構住得舒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