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家公司的總經理與新進女特助曖昧還匯了80萬給對方血拼,正宮怒告求償200萬,2人均否認有姦情,卻因老董作證一句「全公司都知道」,法官判賠60萬元。

判決指出,高雄一家公司已婚總經理被控與剛到職不到1個月的女特助發展不正當男女關係,2人舉止親密常一起出遊逛街,男方甚至提供對方80萬元赴義大利購物,更被發現傳送露骨的鹹濕簡訊,總經理正宮憤而提告求償200萬元。
案經高雄地院審理,女特助在庭上否認與總經理有不正當關係,還說總經理當時的小三是別人,辯稱80萬元是工作表現優異的福利報酬,部分金額則是替其他員工代購物品,法院調查發現兩人間存在大量曖昧對話,總經理曾向特助傳送曖昧訊息如「我心裡都是妳第一」、「我會多給妳零用錢」、「妳好美、我硬了」等露骨內容。
關鍵證詞來自公司董事長,他在法庭上作證指出,特助到職初期,總經理就向他炫耀2人間「除了性行為以外其餘的親密舉動都有做過」,董事長還表示曾警告他「要養小三不要養到公司」,公司監視器也拍到2人有摟抱等親密行為,還說「應該是全公司都知道2人的關係」。
法官認為總經理與女特助互動已逾越一般職場關係分際,構成不正當男女交往情事,因此判決2人須共同賠償總經理妻子6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