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遭法院日前裁定羈押禁見,鄭不服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昨裁定駁回,鄭羈押確定;對此,卓榮泰今受訪表示,尊重司法,也希望可以給當事人有說明機會,讓司法的進行儘速釐清。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任桃園市長時期,涉嫌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方法院11日第三度開羈押庭後,認定他確實有可能私下與案件重要關係人會面溝通而加深其串證之疑慮,且有可能逃亡,裁定羈押禁見,鄭不服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12日裁定駁回,鄭羈押確定,至少要押2個月。
對於高等法院駁回抗告,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13日)受訪時表示,司法的案件進行當中,當然尊重司法,也希望可以給當事人能夠有說明的機會,讓司法的進行儘速釐清,讓社會關注的案件,大家都能夠看到真正的一面,這也是大家共同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