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辦台版柬埔寨案涉刑求 新北4官警開庭否認凌虐犯意

分享:

新北刑大偵一隊前代理副隊長鄭男等人偵辦「台版柬埔寨案」時,涉對2犯嫌倒掛毆打遭起訴。鄭男今開庭否認凌虐犯意,稱是為盡快找到被害者屍體,加上破案壓力才犯案,盼從輕量刑。

新北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新北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民國111年間新北警方獲報,有民眾應徵工作卻遭詐團囚禁,警方歷經數波攻堅救出遭囚禁者,並發現另有3名被害人身亡遭棄屍,被稱為「台版柬埔寨案」。

根據起訴書,111年11月間,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鄭姓代理副隊長,與王姓、張姓、吳姓偵查佐偵辦該案時,因張姓、吳姓犯嫌涉及棄屍但不願供承,涉對2名犯嫌施虐,將其蒙面倒掛毆打,逼迫唱歌並錄影,今年3月被依刑法公務員對人犯施以凌虐罪起訴。

新北地院今天開庭審理,鄭男坦承客觀事實,但並無凌虐犯意,僅涉及強制罪。他供稱,當時是為盡快找到被害者屍體,且看著被害者家屬的眼淚,加上與時間賽跑的破案壓力,才一時失慮對犯嫌做出這些行為,但過程僅5分鐘,他事後已深刻反省,並希望達和解,盼法官從輕量刑。

王姓偵查佐也強調並無凌虐犯意,並稱當初張姓犯嫌曾逼迫囚禁的人唱歌,他們為了讓張嫌感同身受、突破心防也逼他唱歌。當犯嫌一講出棄屍地點,他們就立即停手。

張姓偵查佐的辯護人表示,其犯案的方式或許過於激烈,但在這個公務員明哲保身的年代,張男並無打混摸魚,仍努力破案,是對國家有用的人才,且已深切反省,盼給予改過自新機會。

張姓人犯則表示,「我做的事雖然有點超過,但警察也不必用極端手段逼認罪」,案發後他因害怕半夜都睡不著,目前也在服用身心科藥物,但有意與被告和解。

另名吳姓人犯也表達和解意願。告訴代理人則指,鄭男等人身為警察卻知法犯法,傷害張男、吳男尊嚴,導致被害人仍會恐慌,且鄭男等人至今未道歉。(中央社)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