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歲的陳先生一年多前右臉出現一小塊黑色斑塊,外觀看起來像痣,按壓後也沒有明顯疼痛或不適,因此未特別留意。直到黑色斑塊逐漸變大才警覺異常,經皮膚鏡檢查及皮膚切片後,確診為基底細胞癌。

根據國民健康署公布資料顯示,皮膚癌在台灣十大癌症中排名第8位,雖相較其他器官罹癌率為低,卻是近年發生率上升最快的五大癌症之一,台灣每年約有3,600人新診斷為皮膚癌。皮膚癌依其細胞來源可分為基底細胞癌、鱗狀細胞癌、黑色素細胞癌等,其中以基底細胞癌最為常見。
台北慈濟醫院皮膚科醫師廖澤源指出,紫外線對皮膚造成的傷害是皮膚癌的重要危險因子之一,因此基底細胞癌病灶最常出現在臉部、頭皮、耳朵、頸部等長期曝曬的部位。他表示,高齡者、長期從事戶外活動者、經常受到陽光曝曬卻未加以防曬、皮膚反覆慢性發炎者,罹患皮膚癌的風險相對較高。

廖澤源說明,基底細胞癌生長與擴散速度相對緩慢,遠端轉移機率低,致命風險較其他癌症小,但若未及時處理,仍可能逐步侵犯周邊及深層組織,影響外觀與功能,嚴重時甚至波及眼睛、鼻腔或口腔結構,增加後續治療難度。然而,皮膚癌在初期多半沒有明顯症狀,常被誤認為一般黑斑、痣或小傷口,若民眾未加以留意,容易錯失治療的最佳時機。
辨別皮膚癌主要靠觀察皮膚變化,臨床上會先由醫師進行視診與皮膚鏡檢查,觀察疑似病灶的痣或斑點是否出現不對稱、顏色不均、直徑大於6mm、外觀不斷變化,包含隆起、變厚、破皮或反覆流血結痂等症狀。必要時透過皮膚切片進行病理化驗以確認癌別。

廖澤源說明,某些皮膚癌會有獨特的皮膚鏡特徵,例如基底細胞癌會有輻條狀區域、藍白面紗、潰瘍,都是典型病理特徵。確診後,治療方式則依腫瘤特性、大小與位置評估後續治療方式,若尚未轉移至其他器官,多以手術切除為主。他指出,皮膚癌若能在早期發現並接受治療,整體預後良好,尤其基底細胞癌,多數患者在手術後即可有效控制病情,但仍需定期追蹤,以防復發。
廖澤源提醒,皮膚是人體最大的器官,任何部位都可能出現病變,民眾平時應養成觀察皮膚變化的習慣,切勿因「不痛不癢」而掉以輕心。日常生活中可落實防曬措施,如避免正中午長時間曝曬、外出時配戴寬帽緣的帽子、太陽眼鏡或使用防曬傘及防曬乳,以降低紫外線對皮膚的長期傷害。他強調,一旦發現異常,應儘早尋求皮膚科醫師評估,透過皮膚鏡檢查或組織切片確認診斷,才能在疾病尚未擴大前及時處理,提升治療成效並改善整體預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