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違規時代正式到來!「開車講電話、併排臨時停車」等8罪 檢舉通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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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注意!6/30起無論是併排臨停、騎樓違停還是騎機車講手機等8項「交通微罪」,再也不開放民眾檢舉。對此,網友紛紛吐槽「歡迎來到大違停時代!」

立法院通過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被網友嘲諷是「大違停時代」的來臨。(示意圖/Pixabay)

立法院於5/14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菸等;倒車未顯示燈光或是不注意行人、大車倒車無人在後指揮。於橋樑、隧道、障礙物對面、騎樓、快車道臨時停車、機車於人行道、行人穿越違停臨時停車,通通都不會被檢舉!

此外,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車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併排臨時停;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等,也不會被民眾檢舉,但若遭到警方取締仍會被無情開單,民眾請多多注意!

不過,仍有5項違規可以檢舉,如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四輪以上汽車於騎樓外之人行道(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不依順行方向臨時停車,四輪以上汽車於騎樓外之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停車。

除了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但是違規記點6/30開始也將限縮當場由警察攔截,確認駕駛人身分才可以納入記點,排除舉發、科技執法與民眾等狀況。

另外,汽車駕駛人只要違規依危害程度可記點1至3點,若1年被記滿12點就會被吊扣駕照2個月;2年內遭吊扣駕駛執照2次,再持續違規者,則會被吊交其駕駛執照。不過,被記6點的民眾原本1年可以申請1次自費講習、扣抵2點,從今天起改為1年自費講習2次,扣抵4點。

編按:2024-06-30 08:22發稿,2024-07-01 17:11補充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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