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流傳「食藥署承認食用油脂工廠HACCP初查合格率不到六成」,食藥署於7月26日嚴正澄清,強調相關說法混淆「初查缺失」與「產品不合格」兩項概念,將特定年度工廠查核結果不當延伸至全國油品,屬斷章取義,與事實不符。

食藥署指出,從未表示「自2023年起有六成食用油不合格」。111年至114年間,食藥署針對食用油脂製品執行專案抽驗,共抽驗275件,全數檢驗苯駢芘均符合規定。食藥署強調,這與外界所稱「六成不合格」的說法完全不符,呼籲民眾勿因錯誤資訊對日常用油產生不必要的恐慌。
外界引用的《食用油脂工廠實施衛生管理及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概況》研究報告,其內容係分析107年至109年度地方衛生局查核食用油脂工廠時,於初查階段所記錄的缺失情形。食藥署說明,「初查缺失」是指工廠在衛生管理制度執行上的待改善項目,並非代表油品本身有問題或不合格。

食藥署進一步說明,上述初查所發現的缺失,於當年度皆已由地方衛生局進行複查,並確認完成改正。換言之,查核機制本身運作正常,工廠也依規定完成改善,外界將此解讀為「油品不合格」,屬於對查核程序的嚴重誤解。
食藥署強調,食安議題應回歸事實與科學,將持續依科學證據及風險管理原則,落實稽查、輔導與監督,嚴格把關食用油脂安全,保障國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