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程正邦/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古姓男大生從事網拍工作,認識IG有上萬粉絲的女網紅,日前兩人到北屯區摩鐵約砲拍下性愛照,事後古男不滿遭女網紅冷落,竟拿裸照逼對方與他發生性關係,被報警提告,台中地院判古男2年徒刑,緩刑期間保護管束。
判決指出,就讀大學的古男因為網拍工作認識女網紅,兩人是網友關係,除利用對方名氣販售商品,2022年1月間,兩人相約到北屯區一家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經對方同意持手機拍下雙方性交過程與裸照。
後來女網紅想要結束砲友關係,刻意疏遠古男,想不到古男竟然傳先前拍的裸照給她,嗆聲「我來發脫光光的東西ㄎㄎ」、「網美真的需要被爆料欸」、「我也來公佈更勁爆的好了」、「到時候妳的粉絲就破10萬了」等語,要脅女網紅再度與他再度發生性關係。
女網紅擔心裸照外流,同年4月和古男又到同一間汽車旅館任由他擺布,事後女網紅擔心古男再度藉此脅迫,相當痛苦,委由律師向警方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古男雖曾與女網紅合意性行為,但後來為了滿足一己私慾,不顧女網紅拒絕,用私密影像威脅再度發生性關係,違反了女網紅的性自主決定權,相當不應該。
法官考量古男坦承犯行,且積極與女網紅達成調解,當庭按調解條件給付完畢,犯後態度良好,最後依照強制性交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