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慘被「試車」!正妹遭狼主管拐到網咖包廂侵犯 父竟說「妳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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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父親竟對她說「是妳的錯」!台北日前有位在行銷公司上班的正妹,還在試用期時的某日,被主管拐到網咖包廂侵犯,事後還強辯是女方表白被他拒絕所以哭泣。

 一位正妹慘在試用期被狼主管騙到網咖包廂侵犯。(圖/示意圖,AI生成)

回顧這樁發生在2020年的性侵事件,當年的7月間,根據全案判決書資料記載,受害女子小君(化名)在北市某行銷公司上班,不過還沒過試用期,公司高層派王姓主管帶她熟悉公司的一切,而王男見她頗有姿色,就動起了歪腦筋。

某日小君因為工作上沒做好,被別的主管罵,下班時王男便以要「公事教學」為理由,硬要帶小君去某網咖的包廂,女方半推半就下被帶去了,而一進包廂,王男的狼尾巴就露出來。

他先是要小君說話「安慰」他,理由是「我最近感情不順,有恐慌症」,講沒幾句更離譜,竟出言要小君當他的女友,被小君以「我有穩定交往的男友」拒絕後,王男也不演了,嘴裡一邊說:「妳其實是喜歡我的」、「妳只是沒有想清楚」,一邊硬把小君壓在包廂內的榻榻米上,強行侵犯得逞。

小君事後情緒崩潰,跟國中、高中同學們哭訴,但沒想到自己的父母,竟變成壓垮自己情緒的最後一根稻草,小君的父母得知後,竟叫她「不要張揚,要忍耐」、「他的親戚是妳公司裡的大主管」,小君的父親甚至還說:「是你的行為讓對方有機可乘,是妳的錯」,小君再也承受不了,從此定期去身心科就診外,也報了警。

 台北地院。(圖/中天新聞)

王男被通知到案後,他旋即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全案轉由台北地院審理,但他出庭時竟然厚顏說:「當時我們到那間網咖以後,是小君主動跟我表白,我拒絕以後她還哭了,所以我才抱抱她安慰,事後我還騎車載她回家,絕對沒有侵犯她」但法官提出的證據秒打他臉,因為發現王男有傳訊給小君道歉,表示自己「踰矩了」,小君回訊息質疑他的行為時,也是一直道歉。

法官據此質疑王男,「若原告指控的並非事實,那為何被質問時不做任何反駁,只是一味道歉」,法官也指出,據原告表示,她入職以後,被告不斷稱讚她的眼睛很漂亮、被看久會害羞、是一位小美女等言詞,也持續一直邀約原告出門,不斷地獻殷勤,但都遭到她拒絕,也與王男口中「小君跟我表白被我拒絕後哭了」的說詞完全相反。

法官最後認定王男確有強制猥褻的行為,依涉犯強制猥褻罪判他8個月徒刑,王男不服上訴,繼續厚顏上訴到最高法院,結果通通被駁回,全案三審定讞,王男成為法院認證的惡狼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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