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指部中士忘繳49顆空包彈竟挖洞埋 遭判刑6月罰款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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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防衛指揮部一名郭姓中士班長,因去年6月受訓時,忘記繳回演訓空包彈,擔心受罰而選擇挖洞埋藏,結果被同袍目擊舉發,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依侵占軍用武器或彈藥以外之軍用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

澎湖防衛指揮部一名郭姓中士班長,忘記繳回受訓用的49顆空包彈,擔心被罵竟然挖洞埋藏,法院判刑6月,緩刑兩年,另繳公庫10萬元。(圖/資料照片)

根據判決書內容,郭姓中士班長2023年12月從澎湖派至高雄鳳山步兵訓練指揮部受訓。2024年6月6日上午,在完成演練後,依規定應將手上的空包彈和彈匣繳回,但郭男卻忘記繳回。當他發現同樣受訓的陳姓士官也忘記繳回空包彈時,便要求對方將空包彈交給他,連同自己手上的空包彈一起裝入彈匣回收袋內,只繳回了空彈匣。

事後,郭姓中士越想越不安,擔心私藏空包彈的行為若被發現會面臨刑責,但又不敢向上級報告。於是,他跑到步訓部東山教練場野外鋼棚處,挖了一個洞將49枚空包彈埋進去,企圖掩蓋錯誤。然而,挖洞埋藏的過程被其他同袍目擊,隨即向上級舉報,整起事件因此曝光。

高雄地院審理此案時,郭姓中士坦承犯行並表示悔意。法官考量他未將空包彈用於其他犯行,並無嚴重危害軍事安全之虞,其敗壞軍紀的程度及影響難認情節重大。最終,法院依侵占軍用武器或彈藥以外之軍用物品罪判處郭姓中士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另宣告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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