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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院法官蔡明宏去年(2023年)被爆出16年前、2021年底分別MeToo女書記官跟女法官,士檢日前偵結將之起訴,今(8日)士林地院開審查庭,只傳被害人,至少5位法官申請迴避。
士林地檢署。(圖/資料畫面,中天新聞)
回顧全案始於去年6月在「司法官論壇」的一篇文章「妳不孤單」,文中爆料一位綽號是「蔡董」的資深男法官,2021年在「中湖戰備道」旁停下車,性騷同車的女法官,還「不只一輪」。
蔡明宏在同月也發文自清:「我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性騷擾,也不能容忍藉MeToo熱潮惡意潑穢尊嚴,在此發下毒誓:我如果有性騷行為,我用我全部生家性命賭上任何詛咒,但如果沒有性騷這事,那麼不道德抹黑的人呢?」
但士檢調查全案,發現在2007年時擔任行政庭長的蔡明宏,同年11月7日晚間6點左右,藉口地院將辦「淨山活動」,將一位女書記官載上陽明山,把車停在「中湖戰備道」避車彎,藉口按摩,順勢襲胸、強吻等性騷舉動,對方怒斥:「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回答「早就不想做了」接著繼續邊性騷邊說:「再5分鐘就好」,女方一度衣衫不整逃下車,但在蔡明宏怒瞪威脅之下只能又上車,最後蔡明宏送女書記官返家。
而檢方也查出,在2021年11月15日,蔡明宏開車載士林地院某位女法官,去陽明山上的某土雞城吃飯,餐畢又開到「中湖戰備道」,然後說「我頭暈需要暫時休息」,接著碰觸女方的後頸、肩膀說:「很拍謝」,又用力揉、捏女方的左手腕處「詢問舊傷」,接著不顧女方哀求說想下山,繼續性騷得逞,最後女法官表示「下午要回地院評議」後,蔡明宏才罷手載她回士林地院。
士林地院。(圖/資料畫面,中天新聞)
檢察官偵辦後,綜合各項證據認定蔡明宏在16年前對書記官、2021年底對女法官的2樁性騷事件確有其事,依涉犯強制猥褻罪嫌2罪起訴,檢方並在起訴書中痛斥蔡「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建請從重量刑」,全案也在今天於士林地院開審查庭,只傳被害人出庭。
士林地院對此案也很謹慎,法官們得知蔡明宏被起訴,全案由士林地院審理後,1個月以來至少已有5位法官「主動聲請迴避審理」,這些法官中包含曾經參與性平會、自律委員會或證人身分等,蔡明宏的出庭日期為1月22日,理由是因為辯護人陪同時間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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