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台北報導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2021、2022年間,透過網媒《放言》、臉書、民視節目《辣新聞152》,攻訐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等,遭求償1000萬元,台北地院今(11)日宣判,周玉蔻與民視應連帶賠償200萬元,周玉蔻個人再賠20萬元,並應移除言論。
針對判決結果,趙少康11日發布聲明回應:「針對今天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周玉蔻及民視共要賠償我220萬,其中200萬元賠償,民視公司要負連帶賠償責任一事,本人聲明如下:1、謝謝法院發揮正義守護神的精神,給被告一定程度的懲罰。2、周玉蔻曾因毀謗馬英九被法院判賠180萬元,因毀謗郭台銘被法院判賠200萬元,現在更因毀謗張淑娟女士被控告,還在法院審理當中。周玉蔻藉媒體多次毀謗無辜者,顯然她並不把賠償200萬當一回事,一而再、再而三的重蹈覆轍。」
趙少康強調:「3、判賠220萬對一般人也許不算少,但對周玉蔻顯然不夠多,根本無法阻止她再犯,更何況她因毀謗他人可能會獲得許多有形無形的利益。4、本人一生從未毆打女性,遑論家暴,周玉蔻信口雌黃,是可忍孰不可忍?本人將和律師研討,一定要積極上訴,要求周玉蔻給付更多賠償,以遏止她隨意毀謗他人的惡行。所有賠償本人都將全數捐給公益團體。5、媒體也要留意不要成為周玉蔻利用的幫兇,為虎作倀毀壞了自己的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