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長楊文科涉及竹北天坑案,遭檢方起訴求處10年以上徒刑,新竹地院13日一審宣判無罪。針對審判結果,楊文科也親自發出聲明回應,「今天我沒有喜悅,只有欣慰」。

楊文科在臉書貼文表示,司法終於還原事實,還給他與縣府團隊一個公道。竹北天坑案一審判決,法院認定他無罪。這個結果更證明了他的清白,事實應該證據來說明,絕不會被抹黑掩蓋。
楊文科指出,過去這段時間,他承受了許多質疑、攻擊,甚至被貼上「圖利」、「護航建商」的標籤。身為縣長,他從未逃避外界的檢驗,也始終相信,真正能說話的,不是口水,而是證據,而是事實。
楊文科表示,天坑事件發生後,居民的不安,他感同身受也責無旁貸。他和縣府團隊第一時間就將案件主動移送檢調,要找出這其中的問題。他們沒有替任何人開後門,更沒有放水建商,而是用最嚴格的標準要求建商負起責任。

一、結構安全必須「零疑慮」:不聽建商片面之詞,強力要求必須由第三方具公信力的台灣省結構工程技師公會進行嚴格鑑定,確認地下室鋼小梁挫屈事故原因,並保證新建建物結構已毫無安全疑慮。
二、周邊道路必須「全穩固」:針對民眾最擔憂的道路安全,要求「路基改善」必須確實完成,並經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進行道路崩塌調查及安全鑑定,確保現況道路完全處於安全穩定狀態。
三、環境監測必須「三方共識」:不容許建商球員兼裁判!監測方案必須委由包含社區代表在內的三方委任技師確認,在完全達成共識後嚴格執行,隨時盯緊周遭環境變化。
四、鄰損賠償預存「1億元鄰損賠償擔保金」:為了確保周邊受損住戶的協調與賠償權益,他祭出鐵腕,要求建商必須拿出高達新台幣1億元作為鄰損擔保金,而這筆鉅款也已在2024年12月19日實實在在地匯入新竹縣府專戶。
楊文科坦言,如果他要護航建商,為什麼要主動把案件移送檢調?如果他要護航建商,為什麼要讓建案停工超過600天?如果他要護航建商,為什麼要設下4道嚴格門檻,每一項都必須達標才能復工?
楊文科指出,今天法院的判決也清楚說明,他沒有收受任何不法利益,沒有任何利益交換,更沒有圖利任何人。這不只是還給他個人清白,更證明縣府團隊當時的每一項決策,都是以公共安全為最高原則。
楊文科表示,他始終相信,依法行政,不應該因為政治操作而被曲解;勇於任事,也不該因為社會情緒而遭到不當指控。感謝司法秉持證據、還原事實,讓真相終於水落石出。這段時間,謝謝一路支持他、相信他的鄉親,也謝謝每一位願意用事實看待這件事情的人。
楊文科最後強調,他從政以來,一直秉持「無私無我、無愧於心」的信念,這份初心從未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