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議員戴寧「認罪」詐助理費 二審減刑5年改判5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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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涉詐助理費,一審判刑10年6月,上訴二審,戴寧認罪及繳回犯罪所得431萬餘元,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2/26)改判5年6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

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認罪詐助理費,二審改判5年半。(圖/中央社資料照)

戴寧於宣判後發表聲明指出,法院認為她個人行為確有情堪憫恕情形,予以減刑,法院雖未接受律師主張全案有構成偵審自白應再予減刑,但她仍對法院諒解表示感謝,將在收到判決後研討後續作為,且希望助理費制度作通盤性規劃檢討。

戴寧2022年被控詐領助理費,同年3月遭羈押禁見,9月交保,羈押期間,由家人代替登記參選嘉義市東區市議員順利連任。嘉義地方法院2023年7月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褫奪公權5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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