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勞檢勞發署北分署結果出爐 疑漏付加班費情事恐罰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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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39歲吳姓公務員疑遭霸凌輕生,新北市勞檢處已接獲檢舉,今天(21日)公布上午前往稽查結果,初步調查顯示,北分署未辦理職場危害評估、危害預防訓練,後續未改善,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另,該分署委外資訊廠商,初步發現有加班費給付不足情事,未來違法事實再經確認,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39歲吳姓公務員疑遭霸凌輕生,該署長謝宜容記兩大過免職;新北市勞檢處已接獲檢舉,今天(21日)公布上午前往稽查。(圖/翻攝自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官網)

新北市勞檢處18日接獲檢舉後,今天上午前往北分署針對預防措施、出勤紀錄兩項勞檢,進行稽查。

勞動部指出,一、北分署雖有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惟未辦理職場危害評估、危害預防訓練,也未見完整的執行紀錄。

另外,針對受理的部分申訴案件,亦未依自訂的程序規定啟動調查,勞檢處將依職安法通知限期改善,屆期如未改善,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

二、針對勞基法工時及加班費部分,未發現北分署有違反勞基法規定。至於該分署委外資訊廠商,初步發現則有加班費給付不足情事,未來違法事實再經確認,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據了解,新北勞工局是因為於18日接獲檢舉,排定今早前往北分署瞭解兩部分的實施情形,第一是有關「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的預防措施」,是否有依規定建構行為規範、辦理危害預防訓練等措施,如有違反,將依《職安法》要求限期改善。

第二部分是檢視出勤記錄,瞭解適用勞基法同仁的工時及加班情形,是否依照相關規定辦理。

由於死者為公務人員,因此不適用「職安法」及「勞基法」,應由北分署依「公務人員安全衛生防護辦法」以及「公務人員服務法及服勤辦法」處理,但不在今日的稽查的範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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