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嚴重車禍受害者恐求償無門!律師曝:法規受限

分享:

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旁日前發生重大車禍,78歲余姓老翁的車輛失控,2名國中女生、1名家長送醫不治。由於現行法規限制,有律師推測,受害者家屬可能求償無門。

新北市三峽區19日下午發生車輛失控撞飛路人事件,導致12人受傷、3人斃命。(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當時有3位三峽國中701班的女學生正通過斑馬線,3人感情要好,有1人是刻意走這條路線,就為了和好朋友一起回家,不料余翁車輛快速撞擊,導致其中2名女學生傷重不治,另1人還在醫院救治。還有 1名死者是40歲媽媽,原本是要接小孩放學,沒想到遇此橫禍。

《Nownews今日新聞》報導引述律師何孟臨說法,因台灣未立法規定駕駛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受害者若針對保險以外進行求償,恐怕得打多年官司。

78歲余姓肇事駕駛目前還在醫院搶救中,律師分析2狀況恐讓受害者求償無門。(圖/翻攝畫面)
78歲余姓肇事駕駛目前還在醫院搶救中,律師分析2狀況恐讓受害者求償無門。(圖/翻攝畫面)

何孟臨分析,包含醫療費、雙親撫慰金、喪葬費等賠償,粗估金額至少2040萬元,後續可能有2種發展,其一為法院判決強制執行,但肇事者余翁仍可主張「生活基本保障」,如果之後余翁在賠償期間過世,其子女可選擇拋棄繼承,債務將無法獲得清償。

其二則是保險理賠方面,依《保險法》規定,身故保險金若已指定受益人,該筆金額不屬於遺產範圍,受害者同樣無法請求給付。

留言衝人氣 13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