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高雄肉商「混過期肉賣」現場查獲11.4公噸!衛生局:最高罰2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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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問題再爆!高雄仁武區柏昇冷凍公司涉嫌以逾期肉品混裝新鮮肉品出售牟利,前天被橋頭地檢署指揮各單位搜索,當場在柏昇冷凍食品有限公司冷凍倉庫及出貨貨車上查獲逾期肉品共計約11.4公噸,謝姓負責人夫妻2人分別諭知新臺幣40萬元及20萬元交保。

橋頭地檢署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

高雄仁武區柏昇冷凍公司涉嫌將過期肉品改標後出售,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柏昇冷凍公司為高雄不少知名五星級飯店、餐飲店供貨商,檢調接獲檢舉,該公司涉嫌將過期肉品與新鮮肉品混裝後出售,橋檢由主任檢察官謝長夏、檢察官梁詠鈞指揮,搜索公司林園、仁武廠區及謝姓負責人住處。

高雄仁武區柏昇冷凍公司涉嫌以逾期肉品混裝新鮮肉品出售牟利。(示意圖/photoAC)

台灣橋頭地方檢察署今(11)日發布新聞稿表示:

本署接獲高雄市衛生局告發高雄市仁武區柏昇冷凍食品有限公司、林園區柏昇食品行以逾期肉品混裝新鮮肉品出售牟利,立即指派主任檢察官謝長夏、檢察官梁詠鈞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專案小組調閱相關傳票及分析肉品來源後,於民國113年7月9日前往柏昇冷凍食品有限公司、柏昇食品行及謝姓被告住處執行搜索,當場在柏昇冷凍食品有限公司冷凍倉庫及出貨貨車上查獲逾期肉品共計約11.4公噸,並傳喚負責人謝姓與林姓2名被告到庭。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謝姓及林姓被告,均涉犯《刑法》第255條第1項虛偽標示罪嫌及同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罪嫌,嫌疑重大,雖有羈押原因,然無羈押必要,爰分別諭知新臺幣40萬元及20萬元交保。

高雄市衛生局前往稽查。(圖/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對此,高雄市衛生局稍早也回應,接獲民眾陳情仁武區冷凍食品公司販售逾期肉品,隨即主動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並於113年7月9日配合橋頭地檢署指揮,會同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及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前往該公司查察,查獲逾期肉品並封存約11.4公噸。

高雄市衛生局指出,將審酌違規情節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依同法第44條暨第52條規定,加重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持續追查違規產品流向、監督回收銷毀,有關該公司效期標示涉虛偽標記獲取利益嫌疑,依刑法第255 條第1 項及同法第339 條第1 項全案由地檢署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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