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起,外送員的食品安全管理將正式納入法規框架。配合「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同步生效,食藥署預告的「外送員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草案明確規範,無論新進或在職外送員,每年均須完成至少1小時的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其中溫度控管是重點項目。

在訓練師資方面,草案要求外送平台業者負責提供相關課程,師資來源涵蓋公衛師、食品技師,以及大專院校食品安全領域的專家。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許朝凱說明,課程內容以食品良好衛生作業規範及預防食品中毒為主軸,目的是提升外送人員對食品安全的基本認知。
溫度控管是此次訓練的核心重點之一。許朝凱指出,7°C至60°C屬於食物的「危險溫度帶」,食品在此溫度範圍內存放最好不超過4小時,外送員須在合理時間內將餐點送達消費者,避免交叉污染與溫度失控,這也將成為未來教育訓練的基本要求。
針對外送員跨平台執業的情況,新制設有彈性機制。許朝凱表示,若外送員已在原平台完成1小時訓練並取得時數證明,轉換至其他平台後毋須重複受訓,持憑證明即可。
外送平台業者在新制下亦負有法定責任。許朝凱強調,平台有義務確保旗下外送員每年持續接受訓練,若未依規定辦理課程,主管機關將依法要求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者,依外送員專法可對平台業者處以新台幣2萬至1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