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多區立委罷免案哪些人可以投票?第一次投罷免票該注意什麼事?投票一定要帶身分證嗎?除了手機還有什麼不可帶進投票所?當天上班出勤有加班費嗎?答案全都在這裡。

罷免投票日是哪一天?
中選會6月20日公告首波罷免24案投票日為7月26日。
哪些選區要投罷免票?
中選會已公告有罷免投票的選區為:
台北市第3選區
台北市第4選區
台北市第6選區
台北市第7選區
台北市第8選區
新北市第1選區
新北市第7選區
新北市第8選區
新北市第9選區
新北市第12選區
桃園市第1選區
桃園市第2選區
桃園市第3選區
桃園市第4選區
桃園市第5選區
桃園市第6選區
台中市第4選區
台中市第5選區
台中市第6選區
基隆市
新竹市
雲林縣第1選區
花蓮縣
台東縣
誰可以投罷免票?
須符合以下4項才有投票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年滿20歲(2005年7月26日前出生)
3. 未受監護宣告
4. 在有罷免案的選區設籍並以投票前一日起算住滿4個月者。
幾點開始投票?最晚投到幾點?
罷免案投票時間自投票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有投票資格民眾最晚下午4時應進入投票所內與現場選務人員確認身分。若有需要,6歲以下孩童可一同進入投票所。
投票地點怎麼查?
民眾可在投票通知單上找到投票所地點,或至內政部戶政司網頁輸入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以及中選會網頁輸入戶籍地址,即可線上查詢。
投票要帶什麼?
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一定要帶身分證,且不得用護照、健保卡、駕照等證件取代。
沒帶印章可用簽名、蓋指印取代;沒帶投票通知單也可以投票,建議記下投票通知單上的選舉人名冊號次,縮短等候投票的時間。
罷免票怎麼蓋?
每張罷免票印有同意與不同意欄位,圈選蓋在同意或不同意欄位上空白格內,都算有效票。若不小心蓋出格子外、蓋到格子的上下左右、有疊折反印的圈選痕跡或同一格蓋2個以上圈選章,只要足可辨別圈選的是同意或不同意,都可認定為有效票。
在罷免票上簽名、蓋私章、圈選後塗改或按指印,都屬無效票。
其他有效與無效票認定方式,可參見中選會說明。
投票所內小心違法
不可帶手機及攝影器材
不可撕毀或攜出選票
不可使用投票所提供以外的圈選工具
不可喧嚷或干擾其他人投票、不投票
不可亮票
罷免投票日當天可以宣傳或助選嗎?
罷免投票日當天不可以從事競選、助選等活動,包括用LINE、簡訊、電子郵件拉票或轉貼民調。違者可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0條第6項,處新台幣10萬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可按次連續處罰。
此外,當天禁止攜帶有關候選人物品,例如衣服、帽子、扇子等物進入投票所。否則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5條,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
投票日上班出勤有薪水嗎?
有罷免投票權且投票日當天為工作日的勞工,應放假一日;若勞工需出勤,雇主應給加班費。
假設勞工投票日出勤8小時,實際工時上班6小時、外出2小時投票,其中2小時投票時間工資應照給,剩餘6小時則為加倍工資。(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