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二鍋貢丸「標豬摻雞」 嘉縣衛生局:生產線未清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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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市售肉類加工產品進行動物成分檢驗,結果發現有2件產品標示與實際內容不符。其中石二鍋台北安居店販售的芋香貢丸標示為豬肉,卻被檢出含有雞成份;大翔鐵板燒(大埔美食餐坊)的特製牛肉片標示為牛肉,但檢驗結果呈現豬成份陽性反應。衛生局已追溯產品來源廠商,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可處新台幣4萬至400萬元罰鍰。

石二鍋台北安居店販售的芋香貢丸標示為豬肉,卻被檢出含有雞成份。(圖/北市衛生局)
石二鍋台北安居店販售的芋香貢丸標示為豬肉,卻被檢出含有雞成份。(圖/北市衛生局)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林冠蓁表示,此次稽查目的是為了瞭解市面上肉加工食品製作時,是否有混摻與標示或品名不符的肉品情形,避免破壞消費者飲食禁忌,並維護民眾權益。衛生局於114年11月前往夜市鐵板燒、蒙古烤肉餐飲業、火鍋店、牛排店、肉品連鎖店、傳統市場等處,針對市售肉加工產品進行抽驗。

本次抽驗共計29件產品進行動物性成分檢驗,檢驗結果顯示2件不合格,不合格率為6.9%。林冠蓁指出,石二鍋台北安居店抽驗到的芋香貢丸,來源廠商為嘉義縣嘉楠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大埔美食餐坊(市招:大翔鐵板燒)抽驗到的特製牛肉片,來源廠商為基隆市樹森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大翔鐵板燒(大埔美食餐坊)的特製牛肉片標示為牛肉,但檢驗結果呈現豬成份陽性反應。(圖/北市衛生局)
大翔鐵板燒(大埔美食餐坊)的特製牛肉片標示為牛肉,但檢驗結果呈現豬成份陽性反應。(圖/北市衛生局)

由於不合格產品的上游廠商皆位於外縣市,台北市衛生局已分別移請嘉義縣及基隆市衛生局辦理後續處理。台北市衛生局強調,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5條規定,產品外包裝如有標示不實情形,可處新台幣4萬至400萬元罰鍰。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的產品應清楚標示並完整揭露產品資訊,以維護民眾健康與消費權益。

石二鍋台北安居店芋香貢丸被驗出含雞肉成分,供貨業者來自嘉義縣,經嘉義縣衛生局前往了解,研判是生產線未清理乾淨,導致不同肉類摻雜,已要求業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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