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刺、骨頭不算廚餘!新北環保局解答:應丟一般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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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近日透過臉書粉專「新北i環保」發文指出,許多民眾對於魚刺、肉骨頭的垃圾分類觀念有誤,這些食材殘渣並非廚餘,而是應該歸類為一般垃圾。

魚刺並非廚餘。(示意圖/取自photoAC)
魚刺並非廚餘。(示意圖/取自photoAC)

新北環保局表示,許多民眾誤以為吃剩的魚刺、肉骨頭屬於熟廚餘,但若將這些硬質物品當作廚餘處理,可能會傷害到養豬場的豬隻,或是造成處理廚餘相關人員受傷。正確的處理方式應該是將魚刺、骨頭裝入專用垃圾袋,再交給垃圾車處理。

針對民眾關心的廚餘養豬問題,新北環保局在臉書上說明,目前中央並未禁止熟廚餘養豬。不過,為了防範非洲豬瘟疫情,只有取得再利用檢核許可的養豬場,才能將熟廚餘經過高溫處理後餵養豬隻。這些養豬場必須將廚餘加熱至90度以上,並持續維持該溫度至少1小時。

環保局解答,魚刺、骨頭算一般垃圾。(圖/翻攝自臉書粉專「新北i環保」)
環保局解答,魚刺、骨頭算一般垃圾。(圖/翻攝自臉書粉專「新北i環保」

環保局強調,為了維護廚餘再利用的效能,呼籲民眾確實做好垃圾分類。根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一般廢棄物的處理必須符合中央主管機關的規定,違規者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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