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剛獲緩刑就在國道撞死人!檢察官氣炸…他下場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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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台中陳姓男子日前在國道上以180公里飆速失控撞死2人,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10月定讞,但檢察官發現他1個月前才因性侵少女判緩刑5年,於是向法官聲請撤銷。法院審理後,認為他一再危害社會,裁定撤銷緩刑。

台中陳姓男子犯下性侵案剛獲緩刑又在國道撞死人,被法院裁定撤銷緩刑。(示意圖/PEXELS)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去年2月7日晚間10時許,開車在國道1號以時速180公里飆速,導致車輛失控追撞1輛小貨車,導致車上2人拋飛慘死。事後陳男僅用10萬元就想和解,被依過失致死罪判2年10月。

但檢察官發現陳男才因性侵少女遭判刑1年10月,緩刑5年,沒想到才過1個月又在國道飆速撞死人,於是向法院聲請撤銷緩刑。法院審理時,發現雖然2罪類型、侵害手法不同,但認為陳男剛獲緩刑確定1個月就再犯過失致死罪,不能悔悟自新,一再危害社會,裁定撤銷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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