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社福基金會高層出軌女助理!元配求償300萬 判決離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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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奕緯/台北報導

某知名社福基金會王姓副執行長,2021年被結婚14年的妻子發現手機LINE對話紀錄中,竟與陳姓女特助互傳我愛你、你愛我情話、情詩,王男並在質問中承認曾接吻,王妻怒告陳女求償300萬元,台北地院認為情節非重大,判決免賠。

人妻外遇(示意圖/pexels)

判決指出,王男2007年結婚育有1小孩,但2020年升任副執行長後,指派陳女擔任特別助理,竟與陳女發生職場不倫戀,王妻2021年9月發現王男與陳女曖昧對話,憤怒質問丈夫:「你們不是閒聊,你們都你愛我、我愛你的了耶」、「你跟她報備很多事情,那個已經不是你所說的,只是隨便寫寫抒發情緒,而是你真正在跟她交往,你在跟她報備很多你日常生活的事情」、「她儼然把你當老公耶,你把她當老婆耶,那些LINE的文字你愛我、我愛你的耶!」

王妻還問:「那你為什麼會吻她呢?」王男坦承:「我也忘記那時候為什麼…」,王妻批:「所以不要把你們兩個人的交往輕描淡寫成虛擬世界的關係!你們就已經是具體的發生那些行為了!」王男回:「我沒有否認啊」、「我已經選擇要把她全部擦掉了!」王男並承認曾與陳女單獨在房間內相處等。

王妻2022年與王男兩願離婚,並提告陳女侵害配偶權,造成她家庭破碎,終日以淚洗面,對人生充滿懷疑,精神承受巨大痛苦,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300萬元。

陳女則辯稱王妻無法具體舉證侵害配偶權事實,否認有侵害王妻配偶權,請求法官判決免賠。

法官審酌,王妻雖提出她質問王男時的對話錄音,但內容頂多能證明陳女曾與王男有利用LINE「以夫妻相稱、相互表達愛意、頻繁告知日常生活細節瑣事」,以及王男曾一度親吻陳女(部位不明),其他王妻所指控的曾去汽車旅館等均無實證,認定陳女或雖有侵害配偶權情事,但難謂情節重大,判決王妻訴求駁回,陳女免賠,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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