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八方雲集、果五瑿」出包 紅茶、青茶驗出腸桿菌科超標開罰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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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今(11)日公布「113年低溫即食食品稽查專案」稽查結果,有2件未符合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包括「果五瑿(城隍店)」的翠玉青茶和「八方雲集(新竹五福店)」的寒天真傳紅茶被檢出腸桿菌科超標。

113年低溫即食食品稽查專案。(圖/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於113年7月1日至8月31日執行「113年低溫即食食品稽查專案」,稽查重點包括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食品業者登錄、食品標示、產品責任保險等,並抽驗業者自製低溫或冷藏保存之即食食品檢驗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

專案共計查核177家供應即食食品之餐飲業者,查核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初查有部分業者未能提具食品從業人員體檢證明文件及作業場所不潔等缺失,經限期改正,複查均符合規定。抽驗180件業者自製低溫或冷藏保存之即食食品,結果2件未符合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轄管衛生局皆已依法處辦。

森淼想喝茶飲(果五瑿-城隍店)的翠玉青茶。(圖/食藥署提供)
  • 新竹市森淼想喝茶飲 (果五瑿-城隍店)的翠玉青茶檢出腸桿菌科「35 CFU/mL(標 準:10 CFU/mL)」與規定不符,新竹市衛生局以違反食安法第17條,依同法第48條裁處新臺幣3萬元罰鍰。
  • 新竹市旭昇小吃店(八方雲集-新竹五福店)的寒天真傳紅茶檢出腸桿菌科「15 CFU/ml(標準:10 CFU/mL)」與規定不符,新竹市衛生局以違反食安法第17條,依同法第48條裁處新臺幣3萬元罰鍰。

食藥署提醒,餐飲業者應確保製售之餐點及環境衛生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其相關規定,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業者販賣之食品應符合衛生安全及品質之標準,違反者依同法第48條,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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