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一名大學生因不滿寵物咬人,在社群平台IG發文辱罵他人「夏西夏景」等字眼,遭對方告上法院,法院近日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4000元,得易服勞役4日。

根據《ETtoday》報導,該名大學生去年12月間因與一名女子發生爭執,在IG上發文辱罵對方與另名男子,內容包含「管好妳家的狗可以嗎?讓寵物跑出來夏西夏景(丟人現眼)亂咬人對嗎」、「暴露狂」、「誰家的狗啊?放出來丟人現眼的」等言論。
遭罵的男女經朋友告知後氣的報案提告,大學生到案後坦承犯行,並表達願與對方和解意願,但對方拒絕堅持提告,遭依公然侮辱罪送辦並且依法起訴。
案經法院審理,法官認為大學生發文用字粗鄙,帶有輕蔑他人、使人難堪意思,且發文動機僅為宣洩個人不滿情緒,與公共利益無關,容易使不知情的人對被害人產生負面印象,確實對2人名譽造成不良影響,最後判處罰金4000元,得易服勞役4日,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