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見有大陸進口的「桂花」一口氣檢出國內都禁用的農藥磷化氫及蘇丹色素三號!食藥署表示,由「南穎昌貿易有限公司」報驗的1,700公斤桂花,依規定必須在邊境銷毀,且不得退運。這是繼胡椒、辣椒之後,再爆新的品項,食藥署宣布馬上列入100%逐批檢查的監視查驗對象。

就違規性質而言,磷化氫屬農藥殘留,依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該成分在桂花中為不得檢出,合格標準須低於檢測方法定量極限0.005ppm,而此批桂花檢出值為0.044ppm,已明顯超出標準。蘇丹色素三號部分,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蘇丹色素屬不得使用的物質,兩項違規同時成立,使這批桂花無法以退運方式處理。
食藥署統計資料顯示,自114年12月22日至115年6月22日止,受理大陸進口的「香料用乾燥植物」共27批,其中5批檢驗不合格,不合格原因均為農藥殘留及蘇丹色素問題。有鑑於此,食藥署已自115年6月17日起,針對中國大陸香料用乾燥植物實施邊境監視查驗,期間至116年6月16日止,採100%檢驗蘇丹色素及農藥殘留,全數合格後方可輸入。

本次還有一批由輸入業者「弘果有限公司」報驗的越南榴槤,檢出殘留農藥克美素0.03 ppm,依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克美素於大漿果類為不得檢出,應低於檢測方法之定量極限0.01 ppm,該批1萬6500公斤的越南榴槤在邊境必須退運或銷毀。
同批公布的不合格案例中,另有兩批食品容器同樣未能過關。「淇淇生活館」報驗的中國大陸馬芬杯,以4%醋酸於60℃放置30分鐘進行溶出試驗,檢出蒸發殘渣達92ppm;依《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以聚乙烯為合成原料的塑膠類,蒸發殘渣合格標準為30ppm以下,超標幅度逾三倍。同一業者報驗的一次性餐具,相同條件下溶出試驗亦檢出蒸發殘渣32ppm,同樣超出標準,兩批產品均在邊境退運或銷毀。
針對「淇淇生活館」的後續管理,食藥署表示,將在邊境調整為加強抽批查驗,抽驗比例提升至20%至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