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直擊!柯文哲僅自由50小時 抵達北院開庭面帶微笑

最新消息,前北市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本月26日)被北院裁定3千萬交保候傳,但今天(29日)又被高院撤銷,發還北院更審,另外3位被告應曉薇、沈慶京跟李文宗的交保也同樣遭撤銷,《中天新聞網》全程直擊北院羈押庭現場。

柯文哲出家門上車。(圖/中天新聞)

今天下午約1點45分,柯文哲走出家門,面對媒體追訪「還有錢交保嗎?」等問題不做回答直接上車,據了解他先前往律師事務所跟律師們會合商討應對策略,下午2點44分抵達北院後,面對媒體提問:「會不會擔心沒辦法跟家人吃年夜飯?」「還有錢辦交保嗎」等問題概不答,在律師陪同下上樓。

柯文哲抵達北院。(圖/陳奕廷攝)

稍後李文宗、沈慶京跟應曉薇也陸續抵達,沈慶京依然坐著輪椅前來,神情疲憊,應曉薇則強打精神對在場媒體微笑合十。

回顧4人交保過程,柯文哲被諭知以新台幣3000萬元交保候傳、李文宗800萬元(偵查中尚有交保200萬元)、沈慶京4,000萬元、應曉薇1,500萬元,4人均被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沈慶京抵達北院。(圖/陳奕廷攝)

案經北檢抗告,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被告柯文哲、李文宗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第6條第1項第4款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圖利及刑法第336條第1項、第342條第1項之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重大,被告沈慶京涉犯貪污治罪條例6條第1項第4款、第11條第1項之圖利、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等罪嫌重大,被告應曉薇涉犯同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等罪嫌重大,其中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及圖利均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被告4人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應曉薇抵達北院。(圖/陳奕廷攝)

高院也指出:「原裁定對於被告等4人「無羈押必要性」未具體說明,如何以具保手段防止被告4人逃亡,以及具保金額與被告等人所造成法益侵害及犯罪所得金額是否形成相當拘束力。另外,被告應曉薇除中華民國護照外,尚持有另一外國護照,原裁定漏未審酌此項攸關逃亡與否等重要事實,所以認定檢察官提起抗告為有理由,因此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台北地方法院,不得抗告」,因此北院今天召開的羈押庭,將決定柯文哲等4名報告是否繼續羈押,而從本月26日交保暫時重獲自由,到今天回到北院再出庭,柯文哲僅僅被「放風」50小時,又得回來面對司法。

柯文哲羈押庭外現場。(圖/陳奕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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