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刑警開槍殺人一審判無期 二審改口認罪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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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一名退休刑警因土方利益糾紛,2022年1月間槍殺張姓男子一審遭判無期徒刑,二審開庭時改口認罪並稱願賣房賠償和解求法官輕判,今2罪改判18年4月。

台南高分院。(圖/資料畫面)
台南高分院。(圖/資料畫面)

回顧此案,嘉義縣朴子警分局退休刑警侯宏典因與死者張嘉恩有土方利益糾紛,2022年1月5日晚間夥同張壬榤等人,在嘉義縣東石鄉三家村三塊厝附近土地公廟發生槍戰,侯男近距離朝張嘉恩座車開槍,子彈貫穿車窗打中張男右前額,造成頭部重創送醫搶救3天後不治。

一審嘉義地院法官認為,侯宏典曾當警察使用槍枝射擊的能力與精準度足以認為有槍殺張嘉恩故意,認定有主觀上犯意,且案發後侯告知在場同夥否認犯案並湮滅證據,顯見毫無悔過之心惡性重大,故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侯男不服判決上訴二審,10月1日庭訊時改口認罪哽咽表示,從頭到尾都沒有致人受傷或死亡的意思,並強調已賣掉房子以800萬元賠償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還說自己年近60歲,請求法官從輕量刑考量後判處10年以下徒刑,希望服完刑後能回到社會與家人團聚。

台南高分院法官認為,侯宏典曾是警察卻無視法律開槍殺人致死,且全程參與且居主導者地位,犯罪手段惡劣情節重大,造成被害人家屬承受喪親之痛,考量上訴理由今殺人罪改判刑12年6月,非法持持槍判刑5年10月、併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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