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案今(3)日再開庭,繼上月29日再次傳喚前台北市政府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作證,接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被告詰問。

邵琇珮上次出庭接受檢方、柯文哲、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等人詰問,邵琇珮推翻偵訊筆錄所稱的京華城案送研議「擋不住」、「長官堅持要處理」、「應曉薇施加壓力」等等,強調用詞不精確,公務員對於長官的決議本來就是服從,在她前面已蓋了6個章,總不可能她1人說不准送研議不蓋第7個章,而且,「以我對柯市長的信任,我不相信我不蓋章就會被拔官。」應曉薇也從來沒找過她。
邵琇珮並表示京華城案程序上合法,京華城案其實在不同階段有滾動性修正,內政部99年解釋函有說,透過《都市計畫法》法定程序,譬如《都市計畫法》第24條、第27條,都更的獎勵項目可以納入依據,「應該沒有適法性問題」,她在當時並沒有意識這是一個嚴重問題,最初討論認為引用「智慧城市、韌性城市、宜居城市」有疑慮,但京華城案以這些項目取得容獎的額度後來有下修,並加上認養公園、開闢人行道等義務,得到的少一點、做的多一點。
邵琇珮受柯文哲律師鄭深元詰問的過程,還披露眾多供詞未被記載筆錄中,包括檢察官說:「如果你覺得可以用在廉政署的說法糊弄得過,我們就來試試看。」以及邵琇珮說:「我沒有明知違法」、「我若明知違法我會駁回」、「監察院只說違失,沒說違法,京華城案只是不妥。」等等。
今日上午9點半開庭,由應曉薇律師吳佳蓉進行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