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檢舉大安區文昌街手搖飲料店「大茗本位製茶堂」販售之飲料杯底有濕紙巾,北市衛生局7日前往稽查,並未見濕紙巾,惟查有其他缺失,未另業者則表示,全店未使用濕紙巾,已至警察局備案。
臺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林冠蓁表示,北市衛生局於昨(7)日前往稽查,現場及空飲料杯內未見濕紙巾,惟查有未立即提供從業人員體檢資料及未更新食品業者登錄資料等缺失,已限期8/9前改善完竣。
期屆複查如仍不符規定,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第3項及第44條、第47條分別處6萬到2億或3萬到300萬元罰鍰。
另業者表示全店未使用濕紙巾,有接獲民眾客訴及要求賠償,已於8/6至警察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