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時繳稅前得先算仔細,否則多繳悔不當初。林爸爸生前說好4筆土地及銀行存款、總資產達4610萬元的遺產由長子繼承,配偶與其他三名子女辦理拋棄繼承,未料國稅局試算後發現,若家屬共同繼承,遺產稅由308.3萬元降到166.9萬元,大省稅金達141.4萬元,比長子一人繼承更划算。
國稅局分享案例,林爸爸於2022年過世,生前名下擁有4筆土地,公告現值總額高達4400萬元,並有房屋1棟,死亡當時評定現值為80 萬元,銀行則有活期儲蓄存款30萬元、定期存款100萬元,合計總資產達4610萬元。
林爸爸過世時,其妻子仍健在,育有2男2女皆已成年,其中次男不幸為重度身心障礙者。
兒女同年3月申報遺產稅,家人依林爸爸生前交待,由長子1人繼承,而配偶、次男、長女及次女等4人皆拋棄繼承,不過稅局仔試算後卻發現,1人繼承與5人全數繼承的遺產稅其實差很大。
一、 若配偶、次男、長女及次女皆拋棄繼承:
遺產總額4610萬元(4筆土地4400萬元、房屋1棟80萬元、銀行存款130萬元),扣除免稅額1333萬元、親屬扣除額僅長男1人56萬元,以及喪葬費扣除額138萬元,等於課稅遺產淨額3083萬元,再乘以10%稅率,應納遺產稅額為308.3萬元。
二、 配偶、次子、長女及次女皆繼承:
4人親屬扣除額提高為1470萬元,因此遺產總額4610萬元除了扣除免稅額1333萬元外,再扣4名親屬扣除額1470萬元,以及喪葬費扣除額138萬元,等於課稅遺產淨額大減為1669萬元,同樣乘以10%稅率,應納遺產稅額變為166.9萬元。
換言之,配偶和4名子女在內的5名合法繼承人共同繼承遺產時,與只由長子繼承而其他人拋棄繼承的遺產稅相比,可節省高達141.4萬元的遺產稅。
國稅局指出,林爸爸遺產分配中,繼承人可選擇不拋棄繼承,並將不動產協議由長子繼承,而銀行存款的大部分也由長子繼承,只有活期存款 30 萬元分配給配偶及其他三位子女,如此便能達成由長子繼承遺產的目的,同時還能節省141.4萬元的遺產稅。
不過,國稅局也提醒,繼承人應仔細考慮其他繼承人不拋棄繼承是否會造成困擾,再決定採取最適當的辦理方式。